关于2023-2024学年宏大爆破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2025-04-10 阅读:1654次
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秉持“崇德崇新,共创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已成长为国内爆破技术先进、采剥能力强、矿山工程服务项目最齐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领域的公益性事业,支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工程技术学院设立“宏大爆破”奖学金。激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刻苦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荣誉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地大京党发[2020]7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22]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组织开展校级2023-2024学年宏大爆破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范围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一年级学生不参加评选(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可参评)。
二、奖项设置
(一)综合类:“工程先锋”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单项类:学风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公益标兵、社会实践标兵、创新创业标兵
三、评选对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诚实守信,行为文明,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学习,参评学年内各门课程(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五)年级要求: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一年级学生也可参评。
(六)具体评选对象和条件见《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具体见附件1《宏大爆破奖学金评选办法》。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
(一)评选名额
1、“工程先锋”学生:全院共10名,其中本科生5名、硕士生3名、博士生2名。
2、优秀学生干部:全院共5名。
3、单项类:标兵各评选2名,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
(二)奖金额度
1、“工程先锋”学生奖励金额为3000元。
2、优秀学生干部奖励金额为900元。
3、单项类奖励金额为900元。
(三)奖金发放
1、各奖项不兼得。
2、同一学生2年内不获评相同奖项。
五、评选原则
学生个人、集体先进典型具有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发展特长、激励创新、全面成才的重要示范作用。在评定过程中,须坚持如下原则:
(一)将评定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应善于发现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身边榜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注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学生在学习、文艺、科研、公益、体育、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六、评选程序
(一)申请:2025年4月10日,各年级(新生除外)在全年级学生范围内传达本通知精神并组建班级评审小组(各评审小组3-5人,小组成员应为不参与评优申请的本班同学),申请学生向班级评定小组提出申请。
(二)班级审核、公示:班级评定小组按照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对本班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将拟推荐名单在班级内进行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4月14日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每人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年级 申请奖项 姓名】,压缩包中应含有附件2:工程-年宏大爆破奖学金评选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电子材料。
(三)学院审核、公示:学院成立宏大爆破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可通过材料审阅、民主评议或组织答辩等方式,确定奖学金名单,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七、材料要求
申报奖项须提交附件2:工程-年宏大爆破奖学金评选汇总表,并提交各类支撑材料。
八、其他
(一)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评审工作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二)在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收回证书及奖金,取消在校期间评优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获奖学生个人有责任、有义务配合学院做好相关宣传活动。对于不配合者,学院可取消其本次评奖资格。
(四)本办法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