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及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29 阅读:1776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的文件规定,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额8人,8000元/人,具体要求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及《工程技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1)。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额8人,20000元/人;差额2人(推荐到学校后评定)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额3人,30000元/人;差额2人(推荐到学校后评定)
具体要求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及《工程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2)。
(三)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39人,5000元/人,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及《工程技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3)。
二、评选机构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上报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将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
三、时间安排
1.9月30日至10月8日上午10点,学生根据各类奖学金相关规定及自身条件,在北地学工系统中提交申请(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进行信息填报,各类国家奖学金填报说明参考本科生国奖说明,注意学术成果的格式,见附件4),核对无误并确认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2.10月8日-10月9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专家审议会;并将评选推荐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四、材料提交及工作要求
1.学院严格按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2.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仍在评选年度其所在学院评选;
3.申报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在10月8日上午10点前,将参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会的答辩材料(含ppt及其涉及的所有奖项、荣誉支撑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2024年本科生国奖+姓名”并打包发送至辅导员处汇总,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申报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硕博)的学生需在10月8日中午10:00-12:00点将填写好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得分评定表(见附件5)及评定表中的所有支撑证明材料(含检索证明、论文或专利首页)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
以上,逾期视为无支撑材料。
联系人:杨璐晨
联系电话:010-82321308
办公地点:探工楼412
联系邮箱:574765615@qq.com
附件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