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方案
2023-12-15 阅读:491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2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党教发〔2023〕7号)(附件2)。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工程技术学院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师德考核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申诉与督导工作由学院党委和学院工会具体负责。
二、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不包括博士后)。
三、考核内容
教师考核依据《新时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附件3),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教师以外的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具体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附件5)。
四、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考核工作。
(二)个人总结。教职工对照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各项考核内容,逐项自我评价(自评内容要避免与往年重复)。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填写师德考核个人总结,点击提交后,导出word版本,打印纸质版。
(三)师德评议。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对教职工个人总结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组织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和学生测评,并作出综合评议。
(四)等次确定。学院党组织结合教职工个人总结和师德评议意见等,确定师德考核等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单位考核意见,并在师德信息系统中确定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等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人的按1人计,多于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
(五)考核结果。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经二级党组织会议讨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核各二级党组织上报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经集体研究,提出师德考核结果。
五、时间安排
1. 个人总结填写及师德评议,12月18日(周一)18:00前。
2. 等次确定及结果公示,12月20日(周三)17:00前。
3. 纸质版师德考核表提交,公示结束后各支部书记负责将本专业内教职工师德考核表收齐(纸质版将会放入个人档案,需本人签字,不能用电子签),并于12月27日(周三)17:00前将教职工师德考核表交至探工楼402。
4. 考核结果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12月28日(周四)17:00前。
六、其他说明
(一)各党支部、各系、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好师德考核工作。
(二)对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新教职工,参加师德考核,原则上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中进行填报,操作指南在党委教师工作部网站公布。
(四)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应在年度激励津贴分配中予以体现,在参与学校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评选中优先。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未参加当年师德考核人员,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未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李 冰 薄振浩
联系方式:010-82321387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2号)
2.关于做好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党教发〔2023〕7号)
3.新时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地大京党发〔2022〕21号)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
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
6.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样表)
7.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样表)
8.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职工师德信息系统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