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5-18 阅读:2441次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内荣誉表彰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0〕47号)的具体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申报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5名(含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1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4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3.先进党组织2个(含教职工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1个)。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原则上不交叉。
二、评选范围
党的关系隶属于学院党委的基层党支部和正式党员。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上年度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模范做到“五带头”;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并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
3.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基层党支部能够做到“七个有力”,上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结果为“好”,近三年来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单位或党支部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评选要重点考虑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尤其在疫情防控、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评选程序
1.党支部推荐(5月17日—5月21日)。党支部以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为依据,组织党员进行酝酿,确定本支部是否申报先进党组织,提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并报学院党委。
2.学院党委初审(5月22日—5月25日)。学院党委研究本单位是否申报先进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所辖基层党支部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候选名单。将教职工和学生“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汇总表、“两优一先”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分别报送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
其中事迹材料要包含推荐对象的自然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受表彰奖励情况,总结的事迹要内容详实、数据准确、事例具体、生动感人,可供媒体宣传。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3.校级评审(6月上旬)。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分别组织评议组对候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候选先进党组织进行评审,形成建议表彰名单。
4. 校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汇总建议表彰名单后报校党委审批。
5. 公示。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党内评优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优中选优,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经得起检验。推荐工作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各党支部要把推荐评选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广泛宣传,树典型、立标杆、带整体,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各党支部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1、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不用签字盖章)报送学院(教工支部交至402办公室、学生支部交至4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gcdj2018@163.com(邮件标题注明“2023年度两优一先+党支部名称”)。
联 系 人:张文 樊昌易
联系电话:82322624 82321308
【附件1】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2】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评选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工程技术学院党委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