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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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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于某某等26名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2-11-01          阅读:1053

全院学生: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现对近期我院学生违纪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2022级本科生于某、喻某、杨某、薛某,于2022年10月22日申请购买必需品,实际在外就餐后深夜返校,与申请原因不符。

2021级本科生康某、曹某、李某、常某、孙某、张某、戴某、范某,于10月27日申请购买必需品、探亲、必需品维修等原因出校,实际在外桌游室剧本杀后深夜返校,与申请原因不符。

2021级本科生陈某,于2022年10月28日申请购买必需品出校,后在外就餐深夜返校,未做到两点一线。

2022级硕士生刘某,于2022年10月28日申请购买必需品出校,后在外就餐深夜返校,未做到两点一线。

2020级硕士生江某,于2022年10月28日申请购买必需品出校,后在外就餐深夜返校,未做到两点一线。

2020级硕士生杨某、刘某、张某、宋某、张某、陈某2021级硕士生黄某,2022级硕士生俞某2019级本科生冯某,2020级本科生李某,辅导员统计时自述已做核酸,实际未做导致核酸超期,谎报核酸情况。

上述25名学生行为违反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学工组决定给予上述25名学生全院通报批评处理,取消7日内进出校权限。


2022级博士生宋某牙,10月27日抵京后未经返校审批擅自进入学生宿舍留宿,违反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规定,学院学工组决定给予该生全院通报批评处理,取消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