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2-05-06 阅读:3167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和学科专业两级管理模式。
(二)成立工程技术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和解释考生咨询等事宜,组成如下:
组 长:徐能雄 于清海
副组长:张 彬 薄振浩 裴晶晶
成 员:王 瑜 杨国香 张中俭 杨宇友 康嘉杰 季淮君
秘 书:苏贺涛
(三)成立工程技术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于清海
副组长:薄振浩 姚磊华
成 员:周 全 巩 达
(四)成立工程技术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 彬
成 员:王 瑜 张中俭 康嘉杰 季淮君
(五)各学科专业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
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约44人(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攻博的录取工作已完成,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依据《工程技术学院 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和学校硕博连读生申请条件,通过招生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考生需向各专业复试小组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提供电子扫描件,原件备查):
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填写附件2、3中的基本信息(注:附件2和附件3双面打印);
应届硕士研究生:身份证、学生证(非本校考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往届硕士毕业生: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和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历证书,并将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打印提交),有国外(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
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其他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复试考生在智慧研招上上传资格审查电子材料,上传流程: 智慧研招--博士资格审查上传电子材料--学生端登录地址:https://bdyzb.cugb.edu.cn/tp/zs/login/toLogin/bs
登录用户名:报名号,登录密码:身份证号
(二)复试对象
经学院专家组对学生提交材料审查合格且经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后,公示无异议学生(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三)复试具体安排
1. 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5月16日前加入对应的学科专业复试钉钉群,各学科专业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安排考生复试。
地质工程+资源与环境 | 土木工程 |
地质装备工程 | 安全工程 |
2. 复试地点和时间
考生在考生所在地线上进行,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场的方式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进入各学科专业钉钉群,复试具体细节请关注群里通知。
复试
地质工程+资源与环境:5月18日9:00-18:00,探工楼411
安全工程:5月18日9:00-17:00,探工楼413
地质装备工程:5月19日9:00-17:00,探工楼411
土木工程:5月19日9:00-18:00,探工楼413
②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需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时间由各专业线上通知。
地质工程专业加试科目:1.弹塑性力学、2.岩石破碎学/地基处理技术
土木工程专业加试科目:1.弹塑性力学、2.地质灾害预测与防治
地质装备工程专业加试科目:1.工程施工机械、2.机械原理/机械制造
安全工程专业加试科目:1.现代安全管理、2.可靠性理论
3. 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为钉钉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和人脸识别系统。我院采取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实行同一标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
4. 复试程序
复试考试程序:完成复试试题命题(试题属于国家机密,严格密封保密)→根据预先公布的时间进行复试→复试秘书随机抽取考生进入复试环节→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完成身份审核(考生需要展示身份证,面试小组对考生截取考生头像)→考生随机抽取英语试题→考生回答英语试题及复试小组成员的提问→考生随机抽取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试题→考生回答面试试题及复试小组成员的提问→复试小组成员给出各部分的复试成绩。
5. 复试比例
各学科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开招考考生的复试录取比不低于120%。
6.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类别加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要发挥复试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功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复试总成绩由: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100分)、专业知识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三部分组成,各部分的权重为0.2:0.2:0.6。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我院招生指标数、复试工作方案等,对所有考生统一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材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3)复试各环节单项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六、其他要求
(一)我院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进行招生。结合我院实际,严格控制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招生人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生,其中:
1. 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2. 杰出人才及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3. 外聘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
4. 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收录取1人;
5. 对目前导师名下“除名多、退学多、余留多”的“三多”博导,各学院要认真核对,给予减招、限招或不予招生;
6. 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 (中地大京发[2020]158号)执行。
7. 专项计划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二)我院2022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三)2022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考风考纪
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我院应急处置预案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九、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
1、考核过程公示。我院在网站上公示申请-考核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录取结果公示。我院上报博士拟录取名单,并由校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拟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我院在网站公布招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
4、对考生申诉、投诉或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
我院咨询、申诉和举报电话:010-82322583,邮箱:h.su@cugb.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
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2022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