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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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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12-06          阅读:407


 

 各党支部、各系、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19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师德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专任教师考核内容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的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执行。管理服务岗位教职工考核内容参照执行。

 三、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具体组织考核工作。

 (二)个人总结。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逐项自我评价,利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填写个人年度总结,点击提交后,导出word版本,打印纸质版。

 (三)综合评议。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对教职工个人总结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组织同事互评和学生测评,作出综合评议考核意见。

 (四)等次确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学院师德考核工作负责人在师德信息系统中为每一位教职工确定相应等次。

 (五)意见反馈。学院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职工反馈考核意见。

 (六)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结果认定。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集体研究,认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各支部书记负责将本专业内教职工师德考核表收齐,并于202112131700前将教职工师德考核表交至探工楼409


        联系人: 巩 达 薄振浩

        联系方式:010-82321387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职工师德信息系统使用手册.pdf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实施办法.pdf

附件3: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pdf

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