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及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10-05 阅读:1941次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的文件规定,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具体要求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及《工程技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1)。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人
具体要求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及《工程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2)。
(三)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及《工程技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3)。
二、评选机构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上报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将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
三、时间安排
1.10月5日至10月6日,学生根据各类奖学金相关规定及自身条件,在北地学工系统中提交申请(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中进行信息填报,各类奖学金填报说明参考本科生国奖说明,见附件4),核对无误并确认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2.10月7日至10月8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专家审议会;
3.10月9日至10月15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将评选推荐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三、材料提交及工作要求
1.学院严格按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2.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仍在评选年度其所在学院评选;
3.申报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在10月7日中午12:00前,将参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会的答辩材料(含ppt及其涉及的所有奖项荣誉支撑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2021年本科生国奖+姓名”并打包发送至邮箱cugbgczz@163.com,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硕博)的学生需在10月7日下午5:00前将填写好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得分评定表(见附件5)及评定表中的所有支撑证明材料(含检索证明)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以上,逾期视为无支撑材料。
联系人:曾 勇
联系电话:010-82321308
办公地点:探工楼412
联系邮箱:cugbgczz@163.com
工程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