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2020-11-27 阅读:5次
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在即,为进一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积极培养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意识;提高学校的管理运作水平,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德智体的全面有效发展,保障代表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学院现推选优秀学生代表参与本次大会。
学生代表由个人自荐,团支部(团组织)推荐相结合,每个支部推荐两人。经团支部(团组织)公示无异后,报院团委审核酝酿产生。
学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代表应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港澳台);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格和责任感;
4.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积极上进,受到周围同学的喜爱和拥护;
5.关心同学,热心公益,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表达同学意愿;
6.对于学生和学校事务有见解,有一定的议政能力。
现通知各位团支书(团组织负责人)积极动员各支部成员,有意者可积极自荐,学院将按照学生代表选举办法以透明公开的原则对选举工作的基本程序进行严格把控。请各位团支书(团组织负责人)在11月29日中午12:00之前将团支部(团组织)推荐学生代表候选人基本信息按附件表格填写后发至邮箱(1365988296@qq.com),同时务必进行团支部(团组织)公示,可在线下张贴公示或线上发布群公告。
工程技术学院团委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