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0-06-03 阅读:4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续贷申请工作。请新学年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认真陈述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续贷申请流程见附件1)。本人要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续贷申请工作请于6月9日前完成。
2.毕业确认工作。请2020届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认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更新联系方式,了解“贷款和应还款”情况(毕业确认流程见附件2)。毕业确认工作6月14日前完成。
3.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诚信教育。各年级要结合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扎实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依托公众号、专业和班级微信群、QQ群开展诚信教育,签订诚信还款承诺书等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4.积极促进贷款学生就业创业,减轻学生经济压力。各年级要通过学业帮助、心理引导、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假期实习等途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提升还款能力。
5.建立贷款毕业生档案。各毕业年级于6月13日前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档案和通讯录,告知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为“95593”。各毕业年级要关注学生毕业去向,掌握最新联系方式,督促其定期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联系方式,查看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并对违约还款毕业生进行催收。
各毕业年级生源地贷款学生请参照“诚信还款承诺书”(附件3)并手写一份诚信还款承诺书,拍照或扫描并将电子版于6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gongchengdk@126.com。
6.做好新学年续贷工作。新学年借款学生入学报到后,应于3天内上交《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在正面右上空白处用签字笔写清学生姓名、学号、本学年学费、本学年住宿费和学生联系方式等5项信息,其中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由辅导员核实并签字确认。
工程技术学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