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2020届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通知
2020-05-14 阅读:6次
各党支部: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档案移交、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密封邮寄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材料程序及说明
1.各党支部仔细核查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确保正式党员材料和毕业前不涉及转正问题的预备党员材料手续完备。预备党员毕业前预备期满的,待后续通知按照程序完成相关手续后移交。积极分子档案需检查思想汇报等材料齐全、培养考察记录连续至6月。
2.党员、积极分子材料袋上务必标明学生学号,并且按照学号顺序排列(本科生在前,硕士生其次,博士生最后,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的材料放在本科生所有材料的最后)。
3.各党支部移交党员材料时一并提交《毕业生党员材料移交登记表》(见附件1),预备党员毕业前预备期满的,请填写《毕业前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名单》(见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填写《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移交登记表》(见附件3),登记表及名单均由支部书记签字,电子版发送至gcdj2018@163.com。
二、移交时间地点
请各党支部于2020年5月25日上午10点前完成本支部正式党员、毕业前不涉及转正问题的预备党员材料移交(含名单),学院将于5月28日整理后统一将党员档案提交至学校。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10点前完成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移交(含名单),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将于办理离校手续时通知积极分子本人领取或邮寄。
三、其他要求
1.党员档案统一归入学生档案中,将于2020年7月上旬寄出,档案寄出后学校不再接收各支部移交的毕业生党员材料,由此引起的后续事宜由各支部负责。
2.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由学院直接移交给学生本人。具体要求:要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考察写实写到6月,所有材料装袋密封并加盖学院党章后交由学生本人带走或邮寄给毕业生,各支部要做好材料转移登记工作,以备后查。
联系人:黄爽
联系方式:010-82321308
附件1、2、3:《毕业生党员材料移交登记表》《毕业前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名单》《毕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工程技术学院党委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