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5-06 阅读:92次
全体毕业生:
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为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现就做好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及名额
评选项目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应在推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我院优秀毕业生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41名,市级优秀毕业生26名。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参评资格
申请参评北京市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同学,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就业违约行为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
3、《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4、《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
5、市级优秀毕业生个人生活照(上半身横版照片,本人占照片比例不得小于1/3)、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每个文档以“学生姓名:文章题目”命名,例如“张三:大学,他这样走过”),文件名称统一为“XX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
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奖励(要求:本科生写本科期间事迹,硕士生(非本硕连读)只写硕士期间奖项和科研成果,博士生(非硕博连读)只写博士期间奖项和科研成果),以及成长背后的故事。1000字以上,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要求生动、富有感染力。文章标题统一为黑体3号字,正文统一为宋体4号字,单倍行距。先进事迹将在评选后广泛宣传,请务必认真撰写。(附件6)
五、评选程序
1、5月6日—5月8日,班级内成立评审小组(3-5人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评),并在班级内部至少公示一天,学院成立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并进行公示。
2、5月6日—5月11日,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内部审查评议,评议小组必须对推荐学生进行排序,确认排序后内部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学院。
3、5月11日—5月13日,学院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4、5月13日—5月17日,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毕业年级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cxgcpy@163.com,邮件主题“班号+2020届优秀毕业生材料”。
因受疫情影响学生尚未返校,我院采取线上报名、收取电子版材料、线上线下评审会相结合等形式开展评选工作,确保评选流程符合标准。
以上工作请各班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要求与时间节点进行申报,未按要求或时间节点申报的,不予受理,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联系人:王柏村
电话:010-82321308
工程技术学院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