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12-07 阅读:3次
各党支部、各专业:
为做好2019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原则:将师德考核摆在教职工考核的首要位置,师德考核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遵循教师职业发展特点,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师德水平,自觉践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时代要求。
2.师德考核工作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学院师德考核负直接领导责任,学院具体组织师德考核工作。
3.考核内容:专任教师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见附件1)规定的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执行。管理服务岗位教职工考核内容参照执行。
4.师德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含非事业编人员)。
5.除考核内容、考核对象外,其他要求请继续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19〕86号)(详见附件2)执行。
6.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教职工获得广大师生高度认可、师德事迹突出、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可评为优秀。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人的按1人计。
合格等次:教职工达到《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本要求的,可评为合格。
基本合格等次:教职工存在违反师德行为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且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应评为基本合格。
不合格等次:教职工出现《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所列“负面清单”行为的,应评为不合格。
7.全体教职工(含非事业编人员)认真填写个人考核表(详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于12月13日上午10:00前上交至所属党支部书记处(地质工程教工支部书记王志乔,土木工程教工党支部书记乾增珍,机械工程教工党支部书记杨义勇,安全工程教工党支部书记鲁华章)。
8.学院组织考核评议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将于院网公示。
联系人:解思维;联系方式:010-82321887
工程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