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2020学年度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11-21 阅读:3次
全体师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4号)文件精神,为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增强警惕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安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结合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我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教育引导
“3个1”稳步推进校园不良网贷教育常态化,培养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自我保护等意识。各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园不良网贷风险教育宣讲会并记录至班级手册;学院各类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至少推送或转发1篇关于校园贷风险、防范等相关内容的图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为提高学生防范不良校园贷的意识,全院范围内征集1次“量入为出 拒绝网贷”歌谣征集赛。
2.征集相关线索
为配合有关部门精准打击不良“校园贷”,“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开通“不良‘校园贷’举报通道”,向广大师生、家长征集不良“校园贷”线索。征集方式:关注并进入“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举报通道”,点击“不良‘校园贷’举报”,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3、建立排查机制
学院成立以学工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为成员的校园贷排查小组,各班级成立以班委、宿舍长等为成员的班级工作小组,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排查工作,每学期定期摸底排查学生校园贷的情况,每个月不定期的摸排学生校园贷情况。及时发现已经参与到校园贷中的学生,与家长沟通共同进行引导,防止高风险的发生。
4、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对于已经真实发生的校园贷事件,特别是恶意勒索事件,及时向学校、学院、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会同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发现的不良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对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内宣传推介、组织引导学生参与校园贷或利用学生身份证件办理不良校园贷的教职工或在校学生,将依规依纪查处上报。
5、做好学生帮扶工作
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级班委要加强对家庭困难学生的了解和帮扶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这部分学生出现因经济拮据转而向不良校园贷平台贷款事件的发生。
6、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学院将对各年级开展校园贷教育、警示、排查、处置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程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