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技术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9-09-27 阅读:2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2016年7月修订)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度工程技术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6)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学生需要在信息门户中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届时学院统一发放);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1份,附件1);
(3)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1份,附件2);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1份,原件——学院统一调取)
(5)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1份)、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录取通知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7)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未成年人(截至12月26日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1份)。
上述各项材料填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时间安排
9月27日-10月14日,有意同学进行申报,并上报年级辅导员。
10月15日—10月16日,学院召开说明会并进行审核。
系人:王柏村
电 话:82321308
邮 箱:gongchengdk@126.com
工程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