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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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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技术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9-09-27          阅读:2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2016年7月修订)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度工程技术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6)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学生需要在信息门户中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届时学院统一发放);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1份,附件1);

  (3)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1份,附件2);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1份,原件——学院统一调取)

  (5)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1份)、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录取通知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7)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未成年人(截至12月26日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1份)。

  上述各项材料填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时间安排

  9月27日-10月14日,有意同学进行申报,并上报年级辅导员。

  10月15日—10月16日,学院召开说明会并进行审核。

 

  系人:王柏村

  电  话:82321308

  邮  箱:gongchengdk@126.com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

附件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

附件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工程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