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9-27 阅读:3次
各专业、各部门: 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北京地区的空中安全,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9月20日8时起至2019年10月2日18时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通告中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发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刊事责任。 三、对本专业、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并对“低慢小”航空器购买和持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本专业、本部门师生拥有“低慢小”航空器的数量、型号及使用情况等,将摸排情况汇总整理填入《“低慢小”航空器排查情况信息登记表》(附件1),同时组织“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签订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上述两份材料的纸质版于2019年9月27日(周五)前报送学院探工楼412。 四、“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直接威胁航班飞行安全和首都社会安全稳定,各专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师生违规违法放飞行为发生,确保学校校园和首都地区长治久安。
工程技术学院 2019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