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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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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05-08          阅读:2

全体毕业生:
  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就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及名额
  评选项目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8%,在推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选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且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我院优秀毕业生名额为:校级优秀毕业生40名,市级优秀毕业生25名(已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方有资格申请)。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参评资格
  申请参评北京市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同学,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就业违约行为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
  4、《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
  5、市级优秀毕业生个人生活照(上半身横版照片,本人占照片比例不得小于1/3)、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每个文档以“学生姓名:文章题目”命名,例如“张三:大学,他这样走过”),按汇总表顺序放在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统一为“XX班2019届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
  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奖励(要求:本科生写本科期间事迹,硕士生(非本硕连读)只写硕士期间奖项和科研成果,博士生(非硕博连读)只写博士期间奖项和科研成果),以及成长背后的故事。1000字以上,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要求生动、富有感染力。文章标题统一为黑体3号字,正文统一为宋体4号字,单倍行距。先进事迹将在评选后广泛宣传,请务必认真撰写。(附件6)
  五、评选程序
1、班级内成立评审小组(3-5人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评),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2、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于探工楼708室召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说明会。
3、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内部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学院。
4、学院评审,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
5、公示期间候选人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上网填写申报(申报方法详见《优秀毕业生网上申请指南》,见附件7)
 
    六、材料上交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13日(星期一)上午8:00——10: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院学工组(探工楼412),电子版发送至gcxyxgz@163.com,邮件主题“班号+2019届优秀毕业生材料”。
  以上工作请各班认真组织实施,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及单位进行处理。
  
  
 
  联系人:姜 超
  电  话:82321308
 
工程技术学院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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