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聘
2019-01-16 阅读:122次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简介: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主要从事“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 地质环境监测的专业队伍。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
(一)地质灾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为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研究生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方向,入职后主要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应急技术工作。
(二)应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者将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就业协议书或所学专业证明扫描件,传至邮箱ddylrk322@163.com。
报考者将参加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数采用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地质及地质灾害方面的专业知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