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技术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8-09-26 阅读:3次
根据学生手册(2018年版)中《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 2016年7月修订)的文件要求,为做好学院2018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申请校园地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1.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6)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学生需要在信息门户中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学院发放);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1份,附件1);
(3)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1份,附件2);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附件3);
(5)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1份)、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录取通知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7)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未成年人(截至12月26日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1份)。
上述各项材料填写具体要求见附件4。
3.申请学生除在系统中申请并提交上述纸质版材料外,还应据实填写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汇总表(附件5),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gongchengdk@126.com。
二、工作安排
1. 学院将在9月27日(周四)中午12点45召开工程技术学院校园地贷款说明会。地点于探工楼413。
2. 申请同学务必在10月8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提交的各项纸质版材料交到探工楼412室,汇总表(附件5)发送到上述邮箱并完成系统内申请。
三、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以及材料要求(附件4)进行提交,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联系人
王柏村
办公地点:探工楼412
办公电话:82321308
邮箱:gongchengdk@126.com
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版)
工程技术学院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