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9-12 阅读:4次
各位研究生:
根据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17〕81号)(附件1)的规定,现将我院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各位研究生应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按照《暂行办法》积极申报国家奖学金。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
我院将于近日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学工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将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
三、评选流程
(1)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4日,研究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按《<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并准备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推荐意见由本人导师负责填写。
(2)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前,各研究生将上述纸质材料上交到学工组探工楼412。并将电子版《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gcyjsguojiang@126.com。
(3)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19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初审。
(4)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1日,学院将对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结果做出公示。
(5)2018年9月21日,学院将公示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资料上报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或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论文仅需提供已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其他无需提供,且必须提供有效检索证明,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报告》等,检索证明上需列出期刊的影响因子及文章的引用情况。
(2)各位研究生应严格按照评选时间节点,以及材料要求进行申请,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钱峰、王柏村
办公地点:探工楼412
办公电话:82321308
邮箱gcyjsguojiang@126.com。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