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8-09-07 阅读:6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2015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工程技术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以及《工程技术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绩点评定方法》,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被推荐免试学生的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品学兼优,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30%。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30%,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国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名额分配
专业 |
名额 |
地质工程 |
16 |
土木工程 |
16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2 |
安全工程 |
11+1* |
合计 |
56 |
注:*卓越工程师计划学生推免名额。
三、推免程序
1、各专业(方向)按综合绩点进行排名,由高到低取得推免资格。
2、 综合绩点相同者(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按以下条件进行比较(以下条件中排在前面的条件优先于后面的条件):
a) 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b) 获得国家专利(排名第一);
c) 获得国家或市级单项竞赛三等奖以上;
d) 在正式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e) 英语通过六级者;
f) 必修课学分绩点高者;
g) 以上相同者由学院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核。
四、申请学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于9月13日17:00前交到学院学工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结合申请条件及各专业(方向)推荐名额确定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五、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应认真完成推荐后的学习生活,如果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将取消推荐资格。
六、国防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同时征得选培办同意,符合国防生保送审批程序。
七、我校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所属的12个二级学科可接收优秀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