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2018-05-28 阅读:2次
各毕业生党支部:
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毕业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毕业生党员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增强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学院党委将于6月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请各位毕业生党员关注支部通知,并准时参加。现为全体毕业生党员发放《致毕业生党员一封信》(见附件1)。
2.无特殊情况,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3.请各支部填写《2018年毕业生转移党组织关系汇总表》(见附件2),6月8日下午5点前将汇总表报备到学院党委。
4.中科院各研究院所党员系统还未接入北京市党员系统,组织关系转接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
5.介绍信有效期可在系统中设定修改,最长为90天,其中市外转接一经学校审批通过,该党员信息即不在系统中,无法撤回,学生党员务必确认清楚对方单位抬头和目标组织名称。
6.《汇总表》中第一类、第三类和第四类组织关系转接无需打印纸质介绍信。第二类从“党员E先锋”系统中打印纸质介绍信并下发至毕业生党员本人,毕业生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将纸质介绍信回执回寄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黄爽
联系电话:82321308
工程技术学院党委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