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关于“五四评优”的通知
2018-04-02 阅读:3次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要求,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增强团员模范带头的先进性,同时激励全校青年师生坚定“四个自信”,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继续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一年级学生除外)、保留团籍的青年教职员工以及各级团学组织均有资格申请。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类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十佳团支书、五四红旗团干部、五四奖章(个人)。
(二)集体类
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奖章(集体)、优秀初级团校。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热爱学校,热爱团组织,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包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现象;教工恪守职责,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课外素质锻炼;教工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取得一定成果。
(五)参评个人或集体事迹主要集中在2017年全年。
(六)“五四奖章”(集体)应推荐年度内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参评。
(七)申请优秀团干部的团支部需同时申请或已经获得优秀团支部称号。
四、评选原则
参评个人和集体先进典型具有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发展特长、全面成才,鼓励教工恪尽职守、为人师表、钻研学术的重要示范作用。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应善于发现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及教工身边榜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注意以考察学生及教工综合素质为主,同时充分考虑学生在学习、文艺、科研、公益、体育、社会实践,教工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等各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五、评选程序
(一)4月1日—4月5日:各团支部提交相关材料至团总支。
(二)4月6日—4月7日:团总支按照各项评奖标准完成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开展对团支部的考核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完成对十佳团支书、优秀团总支副书记、个人“五四奖章”的推荐工作。申报集体“五四奖章”的团学组织完成材料准备工作。
(三)4月8日—4月9日:团总支在本单位对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公示。
(五)4月9日:材料上交校团委组织部。
(六)4月10日—4月23日:校团委对各学院团总支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通过网络投票和现场答辩评选出“十佳团支书”、“五四奖章”(网络投票与现场答辩占最终成绩的比例分别为20%和80%);通过现场答辩评选出“五四红旗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初级团校”。
网络投票将在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青春地大”(微信号:cugbtw)上展开,具体安排请关注微信推送。
(七)4月24日:校团委对各种奖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八)5月:校团委集中开展表彰和宣传工作。
六、表彰与奖励
1、校团委对获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或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其他说明
(一)优秀团支部评选需提交团支部工作手册及电子版证明材料(证书照片或扫描件,团支部活动照片)。
(二)上报表格统一采用附件一中各表格的格式,除签章外均要求进行电子录入、打印,并删掉表中多余文字。
(三)电子版材料(包括登记表、汇总表)于4月6日13:00前发送邮件至cugbgctzzzzb@163.com。并以“2018年五四评优+XX团支部”名称打包。所有纸质版材料(包括登记表、成绩单、证明材料复印件)于4月6日18:00-18:30交至探工楼1层大厅。
联系人: 张艳天
联系方式:13784008805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团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