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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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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报送2018年因公出国赴港澳计划通知

2018-01-22          阅读:1

 

各专业、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关于报送2018年因公出国赴港澳计划的通知》(京外办发[2018]3号)我校需要向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外事办公室申报2018年因公出国赴港澳计划。

   按照市外办文件精神,我校出国(境)计划类型目前分为出国计划(适用于行政人员出国)、单列计划(适用于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和港澳计划三类。其中行政人员出国需要经校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上报,执行出访批次、出访团组人数及出访国别数限制。

一、计划制定原则

        1、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继续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数、人数和经费。除教学科研人员之外的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出访总量压缩10%

         2、认真执行分类管理。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教学科研人员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出国计划单列并向市政府外办报备。其他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按照压缩10%的原则报市政府外办审批。

         3、严格执行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要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业务需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出访事项。出国参加会议等活动要有选择,不得逢请必到。

          4、严格控制双跨(跨地区跨单位)团组。组团单位不得指定具体人选。参加双跨团组、国外培训均计入本人和本单位出访批次。

         5、各单位均须报送2018年全部出访计划,具体包括:国际会议、合作科研、学术交流及培训等。境外自组培训团组需另行报市外专局立项。

二、计划报送内容

         1.包括出访人姓名、电话、组团类别、出访任务(国际会议或其他)、组团单位、出访国家(地区)、团组总人数/本单位人数/局级人数(填0/党政干部人数(填0/非参公事业人数(为处级干部人数)/企业人数(0 、出访人数、费用来源(填其他)、备注。

三、计划评审及执行

       1、请各专业、各部门参照2017执行情况,修订上报出访计划,并严格按照审核通过计划执行年度出访任务。

       2、严格执行年度因公出国计划,逐案履行报批手续。内容有所调整或未列入计划的团组,可从本单位年度计划总量中调剂,2018年我校因公出国上级管理单位北京市外办将严格执行计划审批,未列入计划且无法调剂的团组2018年无法申报出访任务。

四、报送时间

请各专业、各部门统一填写三个表格,于2018年1月23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xiesiwei@cugb.edu.cn。

附件:20180119173043259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