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关于2017年学生党建评优的通知
2017-10-18 阅读:3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工委《2017年北京高校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实施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17年学生党建评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学生党员:表率作用突出,参加学院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且被评为优秀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工作能力突出,在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的党支部书记。
(三)先锋党支部:成立一年以上,党支部工作成绩突出,参加学院每年的民主评议党支部活动,且被评为优秀的学生党支部。
(四)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标兵: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中综合表现突出,能够成为党支部模范带头人,可树立为典型的党支部书记。
(五)示范党支部:先锋党支部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支部建设成效显著,可树立为典型的学生党支部。
二、评选条件:
具体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先锋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和《先锋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细则》。
三、评选程序
(一)申请:党员和党支部书记向党支部申请评选,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申请评选。
(二)党支部审核、公示:党支部对提出申请的党员和党支部书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将拟推荐名单在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核。
(三)学院党委审核、公示:学院对党支部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或答辩评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审核完毕后评定名单和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中公示。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公示:学工部根据评选条例、申报材料和学院评定意见,对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先锋党支部进行最终审核,并组织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标兵和示范党支部的评审。审核完毕后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学年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先锋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标兵和示范党支部名单。
(五)表彰:根据表彰决定文件,并召开年度表彰大会对本学年获奖党员和党支部进行宣传表彰。
四、材料要求
(一)名额和比例:具体名额分配见《2017年学生党建评优推荐名额一览表》。
(二)材料上报要求:
1、参与评选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要填写《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先锋党支部推荐表》、《学生党支部书记标兵推荐表》和《示范党支部推荐表》。
另按照《评选细则》项目,优秀学生党员参评者需提交1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标兵参评者和先锋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参评支部需提交2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其中申请个人奖项需提交生活照一张(电子版)。
事迹材料要求:自拟标题,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结合党员和支部实际,内容真实、感染力强,着重围绕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阐述。文章标题统一为黑体3号字,正文统一为宋体4号字,单倍行距。
2、党支部要对推荐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提交学院。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项目 |
优秀学生党员 |
优秀学生 党支部书记 |
先锋党支部 |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标兵 |
示范党支部 |
1.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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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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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迹材料(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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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迹材料(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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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照片(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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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事迹材料(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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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于10月27日下午5点前将参评材料提交。逾期不交,视作弃权。
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s@cugb.edu.cn
纸质版:交到探工楼412黄爽老师处。
五、本院分配名额如下
评选项目 |
优秀学生党员名额 |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 |
先锋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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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评定名额 |
优秀党支部书记标兵推荐名额 |
学院评定 名额 |
示范党支部 推荐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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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
12 |
3 |
1 |
3 |
1 |
联系人:黄爽 电话:82321308
评选细则、推荐表、汇总表详见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先锋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