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工作 / 学习园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17-06-30 阅读:2次
学院各位老师,同学们: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由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修正。
现将该文献发布如下,以供全院师生学习交流。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