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署名的管理办法
2017-06-28 阅读:1次
为了加强学院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范工程技术学院教工与学生发表论文的署名单位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署名单位的中英文名称
署名单位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英文:School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Beijing))。
署名单位二:国土资源部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英文:Key Laboratory of Deep Geodrilling Technology,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署名单位三:深钻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英文:National International Joint Research Center of Deep Geodrilling Equipment)。
署名单位四:地质资源勘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英文: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Geological Resources Exploration Education)。
二、发表论文的署名单位要求
1.工程技术学院教职工及学生发表的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需为署名单位一,未按此要求署名的论文不作为学院业绩考核与奖励发放的依据;
2.工程技术学院教职工及学生发表的论文中,凡作为署名单位二(三、四)的业绩考核、奖励发放、项目资助的依据的论文,署名单位需包括署名单位二(三、四)。
3.在文末致谢中提及署名单位二(三、四)的论文也可作为署名单位二(三、四)的业绩考核、奖励发放、项目资助的依据。
三、附则
本管理办法从2017年7月1日投稿的论文算起。
工程技术学院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