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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学院印信管理暂行规定

2017-05-27          阅读:6

 

  按照学校对印信管理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学院党政印信的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印信管理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及所属单位的印信管理。

  (二)学院印信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包括: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印章、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印章、学院领导签名章及相关证明。

  (三)学院所属单位的印信由所属单位负责。

  二、印信管理要求

  (一)明确责任

  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务印信管理第一责任人;院长是行政印信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专人管理

  学院印信管理应由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管理。学院所属单位要将印信管理负责人、专门管理人员名单以及印模报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审核

  除学院领导签发的公文用印、学院领导签署的明确意见用印、财务报账(含科研经费报账)用印以及履行《学校用印审批表》审核程序外,其它用印(信)均按本规定认真填写《工程技术学院用印审批表》。需要加盖学院印章的公文、信函,要由学院领导签发;印章原则上不能携带外出,更不能开具盖有学院或学院所属单位印章的空白证明。

  (四)规范用印

  印章一般应盖在公文、公函落款的机关名称和发文时间上,做到端正清晰。

  (五)用印时间

  用印(信)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寒假、暑假期间用印(信)时间为白天正常值班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需提前进行用印(信)申请。

  三、印信使用程序

  (一)“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印章的使用

  1、使用范围

  以学院党委、学院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以学院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材料、合同;有关证明等材料;学院各类荣誉证书、聘书等;其它需要用印的情况等。

  2、使用程序

  (1)以学院党委、学院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须持由党委书记、院长或主管院领导签发的工程技术学院发文审批单拟文稿笺,方可用印。原则上须经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批准,方可使用党委公章;经学院领导批准,方可使用行政公章。

  (2)以学院名义对外报送的各类报表、材料,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其中涉及人事、财务、资产等学院重要事项的报表、材料等须经党委书记或院长审定,各类报表、材料须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

  (3)涉及外文翻译件,须由主管外事工作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方可用印。

  (4)各类荣誉证书、聘书、入党志愿书以及有关政审材料等,凭学院正式下发的文件或经学院党委全委会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学院学术委员会等审核通过后,方可用印。

  (5)学院科技类合同、科技项目申请等相关材料,须由申请人签字后,由主管科技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6)科研经费报账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印。

  (7)涉及证明教职员工个人信息等事宜,由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8)学院所属单位需要用印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9)学院教职工需要用印的,由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10)有关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学生申请材料及其它需要用印的材料等,由所在学生辅导员或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3、使用备案

  以上所有用印须经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并进行登记备案。

  (二)学院领导签名章的使用

  1、学院领导签名章属公务印章,按学院印章有关规定使用。

  2、学院领导交党政办公室保管的私人公务印章,除已经其本人授权或会签的文件外,临时用印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三)相关证明材料的使用

  1、办理证件挂失手续的学生,应出示辅导员出具的证明信,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用印。

  2、需持学院证明等对外办事及联系工作的人员应填写《工程技术学院用印审批表》后,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用印,证明材料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前往人员、姓名、身份、人数、时间等,并与存根记载完全一致,字迹工整,不得漏填。

  3、开出后未用的证明材料,持有者应及时交回学院党政办公室,并注明“作废”字样。

  四、其它事项

  (一)其它特殊情况用印或开具信函,须由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请示相关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本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三)本规定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程技术学院党委 

                                                                                                                        2017年5月27日

附件:1工程技术学院用印审批表

            2工程技术学院印章管理流程图

            3工程技术学院印信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