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2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5-09-16 阅读:1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2012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工程技术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绩点评定方法》,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被推荐免试学生的条件
1、 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培养前途。
2、 学习成绩优良,学分绩点在2.8以上,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3、 四级英语成绩不低于425分。
4、 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
5、 身体健康。
二、名额分配
专业 | 方向 | 名额 | 总名额 |
勘查 | 钻探 | 9 | 18 |
基础 | 9 | ||
土木 | 地下工程 | 13 | 17 |
建筑工程 | 4 | ||
机械 |
| 11 | 11 |
安全 |
| 8 | 8 |
合计 |
|
| 54 |
三、推免程序
1. 各专业(方向)按综合绩点进行排名,由高到低取得推免资格。
2. 综合绩点相同者(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按以下条件进行比较(以下条件中排在前面的条件优先于后面的条件):
a) 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b) 获得国家专利(排名第一);
c) 获得国家或市级单项竞赛三等奖以上;
d) 在正式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e) 英语通过六级者;
f) 必修课学分绩点高者;
g) 以上相同者由学院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核。
四、每名导师接收的校内推免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各专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能超过3名。每名导师还可接收部分校外推免生,但接收校内与校外推免生总数不超过4人。导师接收推免生后不可再进行调整。
五、凡在校学习期间因任何原因受过处分者,不予推荐。
六、申请学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在我校“教育在线”中下载相关表格),并附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于9月17日17:00前交到学院学工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结合申请条件及各专业(方向)推荐名额确定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七、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应认真完成推荐后的学习生活,如果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考试作弊及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将取消推荐资格。
八、国防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同时征得选培办同意,符合国防生保送审批程序。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
2015年9月15日